內蒙古塑鋼門窗裝置注意事項
內蒙古塑鋼門窗裝置注意事項
1、銜接塑鋼門窗與墻體時,可用脹大螺栓,也可在墻內預埋木磚或木楔,用木螺釘將門窗框固定在木磚或木楔上。
2、塑鋼門窗框與墻體結構之間一般需預留10~20毫米的縫隙,并填入輕質資料(丙烯酸酯、聚氨酯、泡沬塑料、礦棉、玻璃棉等),外側需嵌注密封膏。
3、給塑鋼門窗裝置五金配件時,應在鉆孔后用自攻螺釘擰入,不得直接擰入。各種固定螺釘的擰緊程度應基本一致,避免形成門窗變形。
4、固定銜接件可用1.5毫米厚的冷軋鋼板制作,其寬度不該小于15毫米,且不該裝置在中橫框、中豎框的接頭上,避免外框脹大受限而產生變形。
5、固定銜接件(點)的距離不該大于600毫米,應在距窗框的四個角、中橫框、中豎框100~150毫米處設銜接件,每個銜接件不得少于兩個螺釘。
6、嵌注密封膠前,要將框底的浮灰整理潔凈。
7、裝置組合窗(門)時,應將兩窗(門)框與拼樘料卡結,卡結后應運用緊固件雙向擰緊。緊固件的距離應不大于600毫米,緊固件端頭及拼樘料與窗(門)框間的縫隙應運用嵌縫膏進行密封處理。拼樘料型鋼兩頭有必要與洞口固定結實。
8、塑鋼門窗貯存環境的溫度應低于50℃;與熱源的距離應在1米以上。若塑鋼窗一直存放在溫度為0℃的環境中,裝置前應將其放置在室溫環境下24小時。
9、組合窗及連窗門的拼樘應采用與其內腔嚴密符合的増強型鋼作內襯,型鋼兩頭要比拼樘料長10~15毫米。外窗的拼樘料截面尺度及型鋼形狀、壁厚等應該能使組合窗接受該地區的瞬間風壓。
10、除不銹鋼資料外,零部件及固定銜接件均應進行防腐蝕處理。
11、裝置玻璃前,應將槽口內的雜物整理潔凈。